成为我吧,那样你就明白一切了

生长

一点矫情/ooc算我的/本文和题目没啥关系

 

“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喜欢” 

 

马嘉祺和丁程鑫吵架了。他们不是没吵过架,这是第一次他们吵的那么激烈,以至于吵到最后时丁程鑫拿了外套就红着眼睛往门外冲。 

仔细想想他们已经在一起快十年了,熬过了最不被看好的时期,撑过了压力最大的时候,也捱过了所谓的七年之痒,可是为什么走到这里的出现了偏差,马嘉祺想不明白。他觉得也许他们都应该静静。 

马嘉祺躺在沙发上想着以前和丁程鑫一步步走过的路,想着说不定能等到丁程鑫回家,时针指到零点,马嘉祺模糊闭上眼。 


马嘉祺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个很长的梦,梦里有落叶,长椅,作业本,还有一台很旧的随身听,歌曲断断续续听不清楚在唱什么,放着不属于这个年代的歌。 

“你喜欢用随身听听歌?” 

“不是,这个随身听是我小学秋游时买的,挺有意义的所以经常带着。” 

“你听的歌都是老歌吗?” 

“嗯,老歌都很好听。” 

 

马嘉祺睁开眼时看到一面镜子,然后看到镜子里戴着耳机的自己。窗户开着,毒辣辣的太阳晃得他头晕。马嘉祺觉得应该是自己睡昏了头还在梦里,掐着手臂却是实打实的痛。 

他长这么大还没相信过什么穿越的剧情,可是丁程鑫推门进来时他觉得自己不得不相信了。是上天在和他开玩笑吗,进来的那个丁程鑫一看就不是二十七岁的丁程鑫,镜子里的马嘉祺也不是二十六岁的马嘉祺,他回到了十三岁,见到了丁程鑫和他未曾谋面的十四岁。 

马嘉祺的人生有太多第一次,第一次唱歌,第一次跳舞,第一次站上舞台,第一次见到丁程鑫包括第一次见到十四岁的丁程鑫。 

彼时十四岁的丁程鑫对十三岁的马嘉祺一无所知,只会用不太标准软软糯糯的普通话问他是不是公司新安排的练习生。马嘉祺站起来不知道说什么,只能点点头,盯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一点还矮了一点的丁程鑫。 

十四岁的他脸上还有点婴儿肥,不像二十七岁的丁程鑫那样脸上没有一点肉,马嘉祺每次掐他脸都觉得是不是自己没把人养好。细瘦的手臂藏在宽大的袖子里,好像比重庆的阳光都晃眼,马嘉祺有点庆幸,庆幸自己见到了从未见到过的丁程鑫。 

好像有什么在沿着一条轨迹行走,马嘉祺和丁程鑫一起训练一起努力,不训练的时候他们就坐在一起聊天。 


丁程鑫有一台随身听,看起来已经很旧了,放歌的时候也总是断断续续的,可他看起来好像很喜欢那台随身听,总是拿在手上。马嘉祺和他一起写作业时看到那台随身听问起他,“你喜欢用随身听听歌?”丁程鑫摇头晃脑跟着节奏动,说“不是,这个随身听是我小学秋游买的,挺有意义的所以经常带着。” 

马嘉祺看着他摇头晃脑的样子笑开了露出虎牙,“我可以听吗?”然后得到一只耳机。他发现丁程鑫特别喜欢听老歌,不太符合他这种爱动的年纪。 

“你听的歌都是老歌吗?” 

“嗯,老歌好听。” 

他们偷跑去公园的时候就坐在长椅上,一人分得一个耳机看落叶。马嘉祺给丁程鑫讲自己小时候喜欢和哥哥爸爸一起看电视,丁程鑫告诉马嘉祺他小时候和姐姐搭灶台的趣事,耳机的七里香还在放着,断断续续也没关系,少年心大,听着断断续续的七里香头靠头睡着了。 

 

马嘉祺觉得十四岁的丁程鑫比二十七岁的丁程鑫好哄。十四岁的丁程鑫生气了只需要一个笑话或者一块牛轧糖就能哄好,二十七岁的丁程鑫生气了用一个抱抱或者很多亲亲都哄不好,但还是会在第二天早晨抱着马嘉祺撒娇。 

他有时也会和丁程鑫坐在没开灯的练习室里讲未来,丁程鑫亮晶晶的眼睛好像比外面的霓虹灯都要亮,天马行空幻想未来。马嘉祺突然想起来他们十七岁的时候也是这样子,在练习室里,只有他们两个人,坐在一起或是躺在一起互说心事,看着外面的霓虹灯广告牌然后说,我们以后也会登上这样的广告牌的吧,然后交换一个青涩的吻。 

十四岁的丁程鑫好像和十七岁的丁程鑫一点都没有变化,但好像又有哪里变了,有什么东西变得不一样了。 

马嘉祺突然想回到十五岁,十六岁,十七岁,想再把那些和丁程鑫做过的事情再做一遍,轧马路,吃烧烤,去江边骑自行车,很多事情如果让他再做一次,只要是和丁程鑫一起,无论多少次他还是会心动。 


“但我们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还有很多事情可以一起做,往后的岁月都会是我陪着丁程鑫。” 

 

马嘉祺再一次睁开眼时看到了熟悉的家具,从沙发上起身发现自己是在家里。他很确定那不是个梦,也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真的发生了。 

厨房里有声音,马嘉祺走进去的时候就看到了光着脚的丁程鑫,从背后把人抱住的时候马嘉祺把头放在丁程鑫的肩膀上。 

“怎么不穿鞋?” 

丁程鑫把火关掉后朝他说“你还说我,也不知道是谁睡在沙发上还不知道关窗。” 

“你昨晚跑出去我很担心,我错了,我不应该和你吵架。” 

丁程鑫转身亲了一下马嘉祺的脸,“是我不该跑出去啊,但是我去外面的时候刚刚好看到超市打折,买了点东西回来煲汤给你喝。” 

“哎呀狗蛋祺,我跑出去,你怎么不生气 。” 

“因为喜欢你。” 


这一切都是因为喜欢。喜欢你未曾谋面的十四岁,喜欢你与我初见的十五岁,喜欢你的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,喜欢丁程鑫。 

 

 

FIN.



虽然写的不好也很短但还是花了几个钟写 删删改改的一直写不满意 文笔有限没有把想表达的表达出来 想说的大概就是无论是在哪个年纪 未曾谋面的十四岁也好 初次相遇的十五岁也好 马嘉祺都会一直喜欢丁程鑫 丁程鑫也会一直喜欢马嘉祺

差不多就是这样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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